一、一般道路交通事故:
(一)發生車禍時應如何處理?
1. 要冷靜、保持現場、請警方現場處理(call 110報警)。
2. 傷者先行送醫【儘量使用非事故車】,請警察作筆錄,並留下對方資料、連絡電話。
3. 切勿私下和解,五日內速至保險公司報出險。
※ 注意事項:
(1)車禍發生後如對方不理而將車輛開走,請即通知警方處理(call 110)
(2)車禍如有人傷亡,如另一方有肇事責任,受傷的一方可在6個月內依刑法第284條提出過失傷害告訴。死亡件,有肇事責任者,檢察官會依刑法第276條提起公訴
(3)車禍有財物損失時,理賠處理一般均會採取肇責分攤方式處理,若肇責不清或有異議時,可送交車禍肇事鑑定委員會裁決。
(4)不可私下和解,如和解時須通知保險公司,否則保險公司可不予理賠。
(二)後續動作:
- 撥空探視傷者,出院時申請診斷證明書,保留收據。
- 受損車輛勿先修理,待通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勘估後再修理。
- 和解可到派出所、保險公司、調解委員會談(避免在傷者家中或某某人家中和解)
二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: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時特別注意事項
(一)安全最重要:
1.開啟右側方向燈,儘可能讓車滑行至路肩。
2.開啟危險警告閃光燈(△)
3.在車後50~100公尺處放置故障三角警示牌。
4.車上乘客請下車至護欄外,最好在車輛前方10~20公尺處。若有傷者;請協助至路肩待援。
5.報警,如無手機請利用高速公路旁之緊急服務電話,並說明車號、姓名、車輛顏色、狀況、南下或北上公里數。
6.連絡拖吊公司前來道路救援。
(二)車禍處理:
1.比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方式處理。
2.如有擦撞或追撞事故,勿隨意私下和解
3.務必通知警方處理,以免事故無法理賠。
PS:
最重要的一件事,擁有一位專屬的顧問,為您處理相關事宜。同樣是車險,有專人負責,服務大不同。
資料來源:國泰世紀產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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